“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道路两旁像这样的交通安全
宣传标语随处可见,
但有人还是不听劝告
4月21日,乐业交警在城区武装部路口开展“酒驾、毒驾”违法行为统一夜查行动,当晚9时许,执勤民警拦下一辆号牌为桂LPF***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8mg/100mI,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罗某某交代此次属于二次酒驾,距离上次醉驾不到6个月时间。
后经交警网上查证,发现该驾驶人确实曾在2020年11月10日因醉驾(146.43mg/100mI)驶机动车被乐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并判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罚款两千元。
当交警询问该驾驶人明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为什么还要喝酒开车,大叔声称:“自己年龄大了,喝点小酒养养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罗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一千元。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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