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国务院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23年8月8日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2017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见证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其中明确要共同开发建设合作区。2018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合作区规划建设作出部署。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要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积极主动与香港园区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制定本规划,规划近期到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一、规划背景
2017年1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发合作区。合作区地处香港特别行政区北部和深圳市中南部跨境接壤地带,是香港北部都会区与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的天然交汇点,面积约3.89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园区(即合作备忘录所称“深方科创园区”)面积3.02平方公里,香港园区(即合作备忘录所称“港深创新及科技园”)面积0.87平方公里。深圳园区规划范围包括福田保税区和皇岗口岸片区:福田保税区面积1.35平方公里,东起皇岗口岸边、南沿深圳河、西至新洲河、北至绒花路;皇岗口岸片区面积1.67平方公里,东至华强南路、南临深圳河、西至皇岗路、北至滨河大道。
规划建设合作区,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有力支撑,是深港双方积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重大机遇,互利合作、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深圳市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对接国际通行创新规则、开展国际协同创新、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有利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将自身科技创新、金融开放等优势与珠三角地区完备产业链深度衔接,推动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规划发展北部都会区;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
当前,深入推进合作区规划建设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区位优势突出,跨境合作条件优越。深圳园区与香港园区一河之隔,直接跨境接壤,拥有福田口岸和皇岗口岸两个连接深港两地的陆路口岸,是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最直接的对接点。深圳园区可快速衔接香港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广深港高铁福田站,与深圳光明科学城、香港科学园等创新节点形成“半小时科研圈”,与广州、东莞、惠州等城市形成“一小时产业圈”,具备集成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产业资源、汇聚全球科技创新要素、联动国际国内市场的特殊优势。
——经济基础雄厚,科技创新活力强劲。深圳营商环境好,民营经济发达,创新创业氛围浓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具有应用场景丰富、产业体系健全和连通内地广阔市场等综合优势。香港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实行自由港政策,拥有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体系和高度开放的科研环境,科教资源丰富。深圳园区依托深港高水平市场化、国际化及科技产业互补优势,在链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等方面具备独特条件,可建立起“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成为原始创新策源地、关键核心技术发源地、科技成果产业化最佳地、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地和全球一流科技创新人才向往的集聚地。
——深港合作开发意愿强烈,协同发展潜力巨大。科技创新是深港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双方合作共识度高、意愿积极、互动活跃,基本形成了高效协作、相互支撑的合作机制。深港两地政府成立联合专责小组合作开发香港园区,支持深圳园区发展,共同建立合作区。目前,深圳园区土地整备、空间筹集、项目储备等工作进展迅速,福田保税区已利用现有空间集聚了一批香港科研创新机构和创业团队,香港高校提出了一批希望落户深圳园区的尖端科研项目;香港正推进筹备香港园区加快发展和优化功能的计划,运营公司将积极配合,并已在预算中安排充足的开发建设费用。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形势复杂,高科技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香港期待以创新科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深圳希望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双方对构建开放型协同创新共同体提出了迫切需求。由于法律、体制、规则等方面的深层次差异,深港两地在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产业协作方面还面临许多瓶颈制约。新时代赋予了深港合作新内涵、新使命,亟需以合作区为突破口和先行区,推动开放创新和协同发展、推动更大范围有效配置资源、推动创新要素便捷高效流动,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和制度创新供给。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协同香港推进国际科技创新这一中心任务,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战略机遇,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坚持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协同发展,坚持着眼全球配置一流科创资源,充分发挥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超级联系人”作用,构建最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规则体系,建设国际领先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建立更加完备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率先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努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发展定位
——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利用深圳园区独特的“平台”和“通道”作用,联合香港园区建设国际一流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资源,汇聚国际顶尖科技人才,链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携手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新标杆和国际科技创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