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经典文化,并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教育交流合作提供交流机会和展示平台,我局将举办2019年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深圳)。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15〕436号)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遴选“2019年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深圳)”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暨青年局和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
二、项目内容
承接“2019年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深圳)”服务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办公场所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运营满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的专业机构。
(二)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曾有服务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社会信誉度高。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四、承接任务
承接“2019年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深圳)”1场比赛专场的舞台美术项目及舞台现场执行团队服务、评委、灯光、音响、视频设备、摄影摄像、材料印刷、用水用餐等相关费用。
(一)比赛时间:2019年4月中旬,比赛节目共15个左右,比赛时长约90分钟。
(二)比赛地点:待定。
(三)任务内容:
1.舞美设计及制作(根据剧场舞台实地情况设计);
2.65—80平方米LED设备租用及制作;
3.比赛现场摄影摄像和视频制作;
4.背景板、节目单等设计及制作;
5.补充灯光、音响(包括无线话筒4—6支、电容立杆6—8支)设备租用;
6.舞台调度、导演团队(8—10人)服务,比赛节目至少一次彩排及演出指导;
7.主持人(2人)及主持词服务;
8.评委(5人)服务;
9.比赛用水、相关工作人员用餐服务;
10.网络直播;
11.对获得赴港澳参加大汇演资格的优胜队伍指导2-3次。
五、经费预算
“2019年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深圳)”服务项目经费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000.00元,含税)以内。
六、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项目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2019年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深圳)”字样。
(三)我局将召开评标会议,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四)我局最终确定一家承办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接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80室
邮政编码:518035
电子邮箱:sgc@sz.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8125173
附件:2019年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深圳)服务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