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涛)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昨日,香洲区食药监局向广大市民发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欢度佳节时勿忘饮食安全。
温馨提示说,消费者在购买生鲜肉时,要选择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肉类。鲜肉应具备“肌肉红色均匀,外表微干,不粘手,指压陷窝立即恢复”等特征;猪肉脂肪洁白,皮肤平滑呈白色,禽肉皮肤呈淡黄色或白色。在购买农产品时,可留意市场方公示的农产品快检信息,也可关注“食安香洲”微信公众号,查询当天快检信息。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在外就餐选择餐饮单位时,要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凭据》、内外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优先选择量化等级评定是“笑脸A级”“微笑B级”的餐饮单位;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就餐前应注意餐饮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等。
家庭聚餐时应注意: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吃的瓜果蔬菜一定要彻底洗净;加工和盛放食品时,生、熟食应分开操作,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应分开放置,混合存放易引起细菌传播;冷藏或隔夜的饭菜要妥善保存,在感观辨别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须彻底加热;不食用高风险的食材,如河豚鱼、野生蘑菇、鱼胆、发芽马铃薯等。
另外,注意饮食健康,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用餐前应洗手,尽可能使用公筷,倡导分餐制;少吃或不吃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购买食品或就餐时应适量、合理消费,适量饮酒,避免暴饮暴食;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
香洲区食药监局提醒: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妥善保存剩余食品;及时到正规医院进行诊治;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应该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