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对2017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认为,2017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018年,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深度调整变化。外部不确定性的增加,使得中国经济金融体系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即便如此,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中国经济仍然保持了较高增长水平,而且随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展开,经济增长质量持续改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持续向前推进,中国金融体系弹性增强,金融运行总体稳定。作为P2P行业内的一份子,还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报告提到P2P网贷的发展情况,并进一步肯定网贷行业近几年,对实体经济的贡献。对与网贷行业众多从业者而言,这无疑是则好消息。
报告认为,中国金融体系运行总体稳定,多年累积的体制机制性矛盾比较突出,调整体制机制性需要过程,需要时间,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仍需要付出成本,甚至经历一定阵痛,任务依然艰巨。就目前金融市场来看,“阵痛”是必然,也完全在可控制范围内。
除此以外,报告提到P2P网贷起到的积极性作用和贡献,借助互联网技术的成熟,有效增加便利性和降低成本,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小额短期、低门槛的贷款服务,极大地服务实体经济。据不完全统计,2013-2017年,P2P等网贷行业贷款余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9%,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之处。
8月初,监管层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上报逃废债借款人名单。8月中旬,随着《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及“网贷108条清单”下达,全国范围内的P2P合规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防控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是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方政府必须全面准确把握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承担监管职责的机构和平台的风险。
一、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及业务持牌经营
开展金融业务必须持有金融牌照。非法金融活动必须一律禁止,非法金融机构必须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无牌照、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二、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
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
三、健全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协作机制,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
四、强化法规行政配套和投资者教育保护
尽快完善地方监管机构和平台的监管规则,制定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的监管规则和办法。健全信用体系,加大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重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宣传教育。
五、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
“开正道、堵歪门”,加强金融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夯实防范风险的长期制度基础,从根本上消除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