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向安庆市转办中央生态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批信访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
填报单位(盖章):安庆市环境保护局 (第十批 2018年11月1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340000201811090049
安庆市潜山市黄泥镇自来水有农药味,怀疑是太湖县卓创化工厂(生产除草剂和农药)偷排污水引起的。2010年11月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过此问题,2018年11月8日安徽省经济生活频道第一时间热线报道过此问题。
潜山市
水
群众反映的“卓创化工厂偷排污水”问题不属实。
太湖县卓创化工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全面停产,2010年11月3日拆除了全部生产设施设备、清运了原材料,2010年12月底基本实现“两断三清”,不再具备任何生产能力、无遗留化工原料。自停产至今,该场地未入驻其他任何工业企业、未建设其他任何生产项目,场地一直为闲置状态。
2018年11月5日,潜山市卫生监督所对黄泥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该公司制水工艺运行正常,消毒设施工作正常,混凝沉淀运转正常,监督员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二氧化氯和微生物指标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018年11月11日,潜山市环保局对黄泥镇境内长河、黑河流域沿线进行了排查,经排查,黄泥镇境内无化工、农药制造加工等其他类似污染源;同时对黄泥镇长河黄泥水厂取水口、长河(与黑河交汇处)2个点位分别进行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铅、锌、镉,监测结果表明黄泥镇长河黄泥水厂取水口、长河(与黑河交汇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不属实
1、潜山市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黄泥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监管力度,严格督促其从制水工艺流程、混凝沉淀、水质消毒到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确保水质卫生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潜山市环保局加大对该流域的污染源排查力度和断面水质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3、黄泥镇人民政府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组织人员开展巡排查,及时掌握了解水质变化。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潜山市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论证和设计,拟将黄泥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取水点迁移至黑河口上游,并安排项目及早组织实施。
无
2
D340000201811090048
安庆市怀宁县三桥镇318国道旁的天元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时气味难闻,生产设备噪声扰民。
怀宁县
大气,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怀宁县天元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再生纱管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月由安徽省环科院编制,2012年7月4日经市环保局环评审批(环建函[2012]262号),2014年1月7日经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环验函[2014]008号)。
2018年10月11日委托安徽迈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为烟尘26mg/m3、二氧化硫65.4mg/m3、氮氧化物162
mg/m3,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值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018年11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未外排,生产区有异味,主要是烘干工序产生的异味,厂区噪声源距离最近住户约50米,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属实
2018年11月13日怀宁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关于怀宁县天元纸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环察函〔2018〕42号)。责令该公司加强生产区异味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生产区的异味和噪声进行监测,及时公开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怀宁县环保局将根据监测结果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无
3
X340000201811090028
安徽省安庆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整改,但至今太湖、宿松两县垃圾发电项目因选址问题而停建,目前垃圾处理能力依然不足。
市辖区
其他污染,土壤
我市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如下: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运行正常;宿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处理垃圾150吨,太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处理垃圾145吨;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日处理800吨硫化床焚烧炉已于10月底关停重建,过渡期间生活垃圾暂存于小汪家冲垃圾填埋场,重建完成后全部转运焚烧处理;近200吨生活垃圾外委有处置能力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太湖、宿松两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开工。
属实
积极稳妥推进全市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能力建设,皖能中科二期日处理600吨垃圾发电项目年底前投用,一期项目已于10月底关闭,重建工作已启动,正在积极推进。到2019年底,全市垃圾规范化处理能力将超过2000吨/天。
无
4
X340000201811090009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鹞落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保护区的实验区,污水处理厂未批先建,不符合建设条件。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存在弄虚作假,项目环评文件中的建设地点与实际建设位置相距2公里,被举报后仅变更了一下位置,并删除了“选址合理性分析”内容,而环境影响相关分析数据内容未做任何改动。项目建设中滥伐树木,破坏植被,大量污染物直排河中,造成水体浑浊发臭。
岳西县
其他污染,生态,水
群众反映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不属实,其他问题属实。该信访件同第八批D340000201811070042信访件。
1、包家乡鹞落坪村在建的污水处理站基本情况:该污水处理站属“岳西县部分乡镇及中心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于2016年8月经岳西县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同年10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岳西县发改委批准。2017年5月进行招标,11月获得省环保厅对该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批,12月获得环评审批。2018年9月18日施工企业进场,10月10日电力下火,正式开工建设,计划工期90天。该项目原设计坐落地点为包家乡鹞落坪村仁形组(小地名猫儿垄),后在省环保厅组织生态影响专题报告评审时,专家组认为该址不适宜建污水处理厂,专家组在原污水厂选址周边多处现场考察,建议建于鹞落坪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西南角(即鹞落坪村鹞落组,原水塘上游),项目选址位于鹞落坪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省环保厅对该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进行了审批。
2、关于“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存在弄虚作假”不属实情况的说明:在办理环评过程中,环评单位按专家组意见,对拟建工程选址的进行比选,选择鹞落坪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西南角(即鹞落坪村鹞落组,原水塘上游)作为污水处理站的场址,由于环评编制工作疏漏,在项目基本概况等处未作同步修改,导致专家组建议的施工地点未表述清楚。因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岳西县包家乡人民政府办理变更环评手续。2018年11月,岳西县环保局在对变更环评进行公示时,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退出了受理公示,待完成整改后再行受理,目前变更环评正在办理中。
3、现场情况: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地点发生变更,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现场核查时该污水处理站项目正在施工,距离学校、养老服务中心及居民集中区距离超过100米(环评报告中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距离最近的一户居民约120米,距离学校和养老服务中心约500米。施工场地进场道路为X089县道(沥青硬化路面),未硬化路面均在施工场地内部,存在施工场地围挡封闭不完全和车辆冲洗设备未规范设置情形。施工现场未发现滥伐树木、破坏植被、污染物直排河中造成水体浑浊发臭的现象。
属实
包家乡人民政府会同县住建局、环保局对鹞落坪污水处理站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调查后,就检查中发现的属于施工方工程防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
1、责令立即停止包家乡鹞落坪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该项目变更环评未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2、完善环评手续:包家乡人民政府负责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报告表编制评审工作,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环评报批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重新报批的环评未经批准前不得恢复建设。
3、工地实施围档封闭:工程停止建设后,针对施工场地围挡不完全情况,包家乡人民政府要求施工方立行立改,在原有的围档基础上增加长20米、高1.5米的彩钢板围挡,将整个工地实行围挡封闭。该项工作已于2018年11月11日完成。
4、环评经批准后,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配备规范的车辆冲洗设备:包家乡党委、政府要求施工方在场地入口处设置3米宽、8米长的混凝土地坪冲洗场地,冲洗场地低矮处设置截水沟,外围做1米*1米*1米沉砂池,截水沟与沉砂池采用排水沟连接,截水沟外侧设置成品水箱和增大出水压力的冲洗泵,对出场的工程车辆必须进行冲洗,防止污染路面,冲洗污水经截水沟、排水沟进入沉砂池。该项工作预计于2019年1月30日前整改到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