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邵丽华 闪朝晖
2007年12月24日,记者跨进河南省洛阳市环保大楼,一眼就看见了环境质量显示屏幕上的“优”字。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洛阳市环保局局长李双流满心喜悦地告诉记者:“今天正是优良天数300天”。
仅用4个月摘掉“黑帽子”
2003年,洛阳市在全国重点检测的113个城市中排名倒数第十位,当时,洛阳市全年优良天数是94天,2004年3月这一消息被新闻媒体披露。洛阳市是文明世界的千年帝都,洛阳牡丹甲天下,这一消息的披露震惊世界,也大大伤害了洛阳市民的感情。一时间,外资纷纷撤出洛阳市,洛阳市戴上“黑帽子”成为街头巷议的主题。洛阳市环保局长被调离,成为全国第一位被责任追究的环保局长。
当时54岁的李双流,成为洛阳市新任环保局长。
李双流告诉记者,2004年8月6日,洛阳市委召开了八届市委第157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保护问题,会上李双流汇报了洛阳市环境的现状和环保问题。会议决定采取果断措施,治理大气环境,尽早摘掉大气污染的“黑帽”。并形成了环保执法无禁区,对所有环境违法者严管重罚;建立污染举报制,设立奖励基金等工作机制。从2005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市政府拿出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环保;采取非常措施,遏制大气污染;要求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全面加强大气污染控制。
李双流先从整顿局内部领导班子下手,最后形成了统一的认识和工作方针。接着又召开全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如何为洛阳市环境质量负责。“还政府和洛阳市民一片蓝天”,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心声。
当年9月,洛阳市政府开展了“飓风行动”、“二号环保风暴”、“三次战役”等行动,污染治理声势逐步壮大。
为治理龙门石窟周边的环境污染,洛阳市将附近的141孔石灰窑全部捣毁,3家水泥厂被关闭。
关闭“十五小”企业。市区及周边50家小冶炼、小锻造、小铸造被强制关停,对拒不整改继续违法排污的钉子户实行强行拆除。洛阳市开始了整治行动。
取缔4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手烧炉。断水断电、炉体移位、烟囱倒地——市政府规定市区划定范围内88台燃煤锅炉、253台手烧炉成功拆除。
拖拉机禁止进城。2004年11月15日起的一个星期内,洛阳市公安交警部门每天派人到城市出入口,严管重罚,把夜间出没于市区的6000多辆拖拉机挡在城外。据洛阳市环保局统计:此举每年可使洛阳少排放碳氢4000吨、一氧化碳9000吨和氮氧化物2500吨。
李双流说,经过“三大战役”,洛阳市的优良天数增多了。数据显示:2004年,洛阳市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56天,是2003年的1.6倍,仅用4个月一举摘掉了十大污染城市的“黑帽子”。在这期间,李双流带领洛阳市环保局的全体员工,不分白天和晚上,没有休息过节假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开展污染源稳定达标核查
洛阳市的“黑帽子”摘掉了,但在全国的排名仍在倒数第13位。
李双流告诉记者,原因有两个,一是,洛阳市三面环山,城区处于盆地状态;二是,洛阳市是重工业城市,大多以煤为燃料,所有大型企业没有用清洁能源以及脱硫设施。洛阳市周围电厂林立,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洛阳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80%;还有洛阳玻璃厂,建华玻璃厂,洛阳拖拉机厂,耐火厂等一大批冶炼、铸造重污染行业企业。
2005年4月,洛阳开展了污染源稳定达标核查工作,全市共核查企业969家。根据洛阳市污染源排放特征和污染控制要求,李双流带领市环保局对全市污染源实行分级监督管理。环保、工商、供电、供水、监察等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做到对被关闭企业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拆除设备、消除原料,取缔了市区供热区内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05年,全市共取缔手烧炉292家,关闭小锻造、小铸造、小冶炼53家,小化工1家,小石灰窑56家,小选金78个,小选矿35个,并对73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治理。
洛阳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火电厂等重点燃煤(重油)企业的脱硫工程建设。安龙集团30吨冶炼炉烟尘治理工程、建华玻璃厂窑炉烟气除尘脱硫工程和洛玻集团1号玻璃窑炉脱硫工程、大唐洛阳热电厂、洛阳中友电力有限公司、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的烟气治理工程都开始紧锣密鼓地积极组织施工。在狠抓高架点源治理的同时,洛阳市还不放松对低架面源的污染控制工作,要求市区40家未进行二氧化硫治理的燃煤设施建设脱硫设施;对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进行调整,共建成烟尘控制区208.46平方公里;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洛阳市市区燃煤重油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禁燃区建设。在市区内组织开展了民用及商用燃煤情况调查,摸清民用燃料结构,制定并实施了《禁燃区内居民改用清洁能源试点工作方案》,促进了洛阳市民用燃料结构的转变,减少了民用煤炭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对市区57家餐饮经营单位的油烟污染提出限期治理要求,改用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排放达到规定标准。
对市区内78家建筑工地的二次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工地配备车辆冲洗设备,物料堆放采取防尘措施,特别是对工地内所有黄土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在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中,洛阳市本着“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罚”的禁烧原则,对偃师市、孟津县、吉利区、老城区等9县(市)6区进行严格督察,焚烧秸秆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05年12月31日,洛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为265天,达标率为73%。
关闭严重污染企业80家
李双流介绍说,2006年,洛阳市以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和旅游景区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的17家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对16家严重污染企业予以关闭;采取市政府领导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火力发电厂建设脱硫工程。洛阳市需建设脱硫设施的14家企业中,当年年底有7家电厂脱硫设施投入运营。2006年完成脱硫工程建设的7家电厂二氧化硫削减能力达到9万吨/年。新义电力公司、龙泉坑口电厂脱硫设施已开工建设;对偃师市、新安县、宜阳县、伊川县等大气污染严重区域进行了重点监管。共关闭严重污染企业80家,限期治理企业40家;对市区所有的饮食服务业实施了改用清洁能源工程。全市应整改的餐饮业3883家,已完成3813家,清洁能源改造率为98.20%;加大了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加强了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和露天烧烤污染控制工作力度。通过全方位治理大气污染,市区大气质量又有了明显提高。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洛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3天,达标率为86%,与2005年265天相比,达标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