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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昨日公布15项便民措施市民遇到刑事案件将安排警察跟踪服务

导读:

12月27日,市公安局公布15项便民利民措施,涵盖车管、出入境、户籍等多个领域范围。其中,与珠海市民相

12月27日,市公安局公布15项便民利民措施,涵盖车管、出入境、户籍等多个领域范围。其中,与珠海市民相关的有:遇到刑事案件后,公安部门将指定民警跟踪服务,市民可与民警一对一联络;与港澳居民关系比较大的有:港澳居民在珠海发生交通事故同样可享受救助,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交通法规学习、交通违法查询等。

本报记者何锬坡

一、遇到刑事案件,警察专人服务。为方便刑事案件报案人了解案件进展,与案件主办民警联系沟通。群众报案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将明确指派一名办案民警作为案件的主办民警全程跟进,并将主办民警的警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短信方式推送至报案人手机。

二、碰到诈骗可以电话快速止损。在110接警中心设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门座席,负责此类案件的接警、前期处置以及咨询服务等工作。群众在拨打110后,经核实确认,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启动预警止付机制,对涉案账号进行先期封存止付。群众应在报警后及时到辖区派出所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案件侦查工作,以便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完善资金流查询和止付手续,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三、主要业务窗口实行延时服务。在出入境、户籍、车驾管等主要业务窗口实行工作日延长半小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14:00至14:30;非工作日延长半天服务,时间为星期六9:00至12: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星期三(工作日)中午实行党员志愿服务岗,时间为12:00至14:30。

四、居民个人事项办理基本实现“全城通办”。在推出首批58项“全城通办”事项的基础上,11月份推出第二批69项“全城通办”事项。目前,除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部分业务量极小、实行“全城通办”行政成本过高的事项外,其余涉及公安机关的居民个人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实现“全城通办”。

五、部分企业有“绿色通道”办事窗口。在市出入境服务大厅,为我市年纳税50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员工、以及赴澳门劳务活动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设立“绿色通道”办事窗口;在车管服务大厅1号窗口,为港澳居民办理车管业务设立“绿色通道”办事窗口。

六、推出“在线刻章”服务。将公章刻制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度,并推出“互联网+公章”的新模式,全面简化了公章备案流程,实现了刻章全流程无纸化。自今年9月底开始,在我市新登记的商事主体,可凭单位验证码短信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治安户政—民生警务—在线刻章)进行在线刻章,新登记的企业从申请刻制公章到完成备案的时限缩短至0.5个工作日,群众只跑一次即可领到公章。

七、推行户籍业务核准手续“1+1”。即“一次网上申办加一次现场核准”:群众预先通过“微信户政平台”进行网上查询、提交资料,户政中心予以前期审核,无须到窗口办理;网上审核通过后,群众只需携带材料原件到户籍窗口进行核准,即可完成户籍业务办理的核准手续。

八、推行居住证业务移动端办理。群众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申报居住登记”“签注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等事项,居住证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群众“零跑腿”。

九、人才入户核准手续当场办结。对通过人才引进和英才计划渠道落户珠海的人员,实现落户核准手续当场办结;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设立人才引进户籍专窗,提供人才入户“一站式”配套服务。

十、人才引进家属随迁入户“零门槛”。通过人才引进渠道落户人员的直系亲属,办理随迁入户业务,取消夫妻婚龄时间和父母身边无其他子女的限制,可随时申请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随迁,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十一、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提供网上申办服务。在我市居住的境外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和微信自主申报住宿登记,并凭借申请编号自行在网上打印临时住宿登记表。

十二、精减护照业务所需材料。在护照换发业务中,实行按需换发护照,对提前换发护照的,可免交相关证明材料;对正常申办换发护照的,可免交原护照复印件(境外签发的护照除外)。华侨办理护照的,可免交暂住证明。

十三、为港澳居民办理车驾管业务提供便利。在“珠海交警互联服务”互联网站增设“港珠澳大桥业务”专栏,港澳居民可在线办理交通道路法律法规学习,填写保险信息,查询事故、违法、申报结果等业务;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交警大队、横琴交巡警大队设立车管服务点,为港澳居民就近办理车驾管业务提供便利。

十四、对通行港珠澳大桥的港澳车辆实施“电子证照”管理。建设港珠澳大桥跨境通行交通管理信息平台,与香港和澳门的相关管理部门建立数据通信链路,港澳居民在港澳地区的相关部门即可办理港澳车辆跨境通行电子车牌及驾驶许可业务。

十五、交通事故救助范围延伸至港澳居民。对在珠海发生交通事故的港澳居民,符合交通事故救助条件的,提供医疗抢救费用垫付等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