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赵雨青、王炼、尹军
成 员:射击部工作人员,科训部工作人员,国家队教练员、复合团队成员、工作人员
二、测试人员分工
(一)仲裁组:尹军、赵雨青、王炼
(二)裁判组:国家队复合团队成员(步枪测试组6-8人、手枪测试组6-8人),实施测试。
(三)引导组:国家队复合团队成员2人(步枪测试组1人、手枪测试组1人),引导运动员参赛。
(四)竞赛组:国家队复合团队成员2-3人、专职纪检监察员各1人,射击部、科研部工作人员1-2人,负责核算、公布运动员的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评分标准,核定每个运动员的分数。
(五)医疗组:国家队队医2人,田径场1人、体能馆1人;负责医疗保险和场地医疗保障。
三、测试时间
(一)2018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步枪队员测试;2018年12月15日下午14:00-17:00,手枪队员测试。
(二)2018年12月22日上午8:00-10:00,步枪队员测试;10:00-12:00手枪队员测试。
(三)2019年1月5日上午8:00-9:30,步枪队员测试;10:00-12:00手枪队员测试。
四、测试地点
国家射击队资格赛二层新体能馆、田径场,莆田地点待定。
五、测试分组与检录要求
(一)首次体测参加运动员较多,按以下分组和检录实施:
步手枪运动员8-12人一组,按引导员要求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场地做准备活动,每组完成全体队员测试后,需签字确定个人成绩无误后,方能集体转换下一测试项目。
2018年12月14日在射击中心队部二层公告板及射击宾馆一层分别公布分组名单、检录时间及检录地点。
(二)第二、第三次体测具体情况待参加人员情况确定。
六、测试顺序
队员按照引导员要求进入场地,先进行专项力量、躯干耐力、核心耐力、稳定性测试,最后在田径场进行跑步测试。
七、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参照《国家射击队运动员体能测试标准》(射运字〔2018〕484号)严格执行,仲裁组负责对方法和方法的执行进行解释。
八、其他事项
(一)国家队集体为集训运动员购置测试期间意外伤害险,非国家队集训运动员由各省市自行购置,无保险的运动员不能参与测试,测试前须出示保单原件。
(二)因病、因伤不能参加或只能参加部分测试的队员,需在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经医生开具证明、由医疗组备案后,国家队领队签字确定。
九、运动员食宿
参与选拔的运动员在京食宿费用由国家射击队承担。其中参加国家队集训的运动员仍在运动员公寓住宿和就餐。